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劳动卫生技术、消防安全和管理措施,加强职工的健康卫生保护,防止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禁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