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二章 房屋产权登记第十八条已废止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顺延登记期限。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