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二章 房屋产权登记第十六条已废止房屋权利证书损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证登记。房屋权利证书破损,影响使用的,可以申请换证登记。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