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改进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