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三条有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