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引导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物流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物流行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