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二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十三条有效企业内部应当逐步建立市场、科学研究、生产一体化的技术进步机制,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