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五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