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五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承担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供电部门应当保证道路照明设施正常供电。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