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变动,应当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