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九条已修改赡养人不得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赡养人要尊重老年夫妇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得强行分开赡养。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