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