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