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利用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及所在地、所属民族等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