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备案审查:(一)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二)省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四)省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具体应用中的解释。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