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