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支持与保障第十四条已修改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具体措施按国家及省有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