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建设活动施行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的重要工序和影响安全的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