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工程监理时应当真实、完整地出具监理文件资料,按照工程项目提出监理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