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依附桥涵架设管线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管线竣工后,产权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