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农民负担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应当缴纳的税金;

(二)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应当向国家缴纳的资源费;

(三)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