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