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章 设立第六条有效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