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褒奖。需要市人民政府褒奖的,市民政局和市志愿者协会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