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十八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