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重点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的下列内容:(一)调整或者变更的依据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二)调整或者变更的预算是否收支平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