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九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按照采矿许可证的审批权限,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