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乡道村道特别规定第五十二条有效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资金,应当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