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应当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筹资筹劳和政府奖补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村道的建设、养护资金。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