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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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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 出海船舶与人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效

进入港口、码头的船舶应当在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港口、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划定的停泊区集中、有序停泊。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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