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包括议案修正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2月1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