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第三章 民间纠纷的受理和调解第二十五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