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召开民兵代表会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