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二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