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对提请审议的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调查、论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