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财政部门依法实施财政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政监督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