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六条已修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议案或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二)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三)该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或者可行性说明;(四)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统计数据、论证、听证或者民意调查资料。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