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供水企业、供水设施产权维护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供水设施跑水、漏水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