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七条有效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以外,实验区内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创新经营范围。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