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一条有效实验区设立由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内外相关团体、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的顾问机构,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