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条有效实验区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功能区,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