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传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的天然原材料,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民族博物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展示和保存等工作。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