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的,经出具法律援助机构的有关证明,有关单位应当免收相关费用,并提供工作便利。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