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