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产所有权第八条有效除国家征用土地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资产的性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