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