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检查与监督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市和区、县(市)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有关责任部门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