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第十七条已修改鼓励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及遗体器官。对无偿献血的个人,其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血液使用方面,依法获得优先、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