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第十六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事慈善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