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有效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等事项需要约定的,双方依法书面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